引用本文: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外科学分会神经重症专家委员会,上海卒中学会,重庆市卒中学会.脑卒中病情监测中国多学科专家共识[J].中华医学杂志,,(05):-.DOI:10./cma.j.cn--
脑卒中(stroke)又称脑血管意外(cerebralvascularaccident,CVA),分为缺血性脑卒中(ischemicstroke,IS)、脑出血(intracerebralhemorrhage,ICH)、蛛网膜下腔出血(subarachnoidhemorrhage,SAH)和未分类的卒中(strokeofundeterminedtype)。脑卒中是西方国家继冠心病和癌症之后第三位的死亡原因[1,2],根据年系统性全国总体疾病负担研究显示,脑卒中已成为我国国民首位死亡原因[3],我国脑卒中死亡人数几乎占到全世界脑卒中死亡人数三分之一[2]。我国脑卒中总体患病率、年发病率和年死亡率分别为.8/10万、.8/10万和.8/10万[4]。
脑卒中的预后不仅与原发损伤有关,并与随时间推移而发生的继发性脑损伤相关,降低原发损伤和防治继发损伤是脑卒中救治的核心,这一核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病情的严密监测。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影像学、颅内压(intracranialprssure,ICP)监测、经颅多普勒(transcranialdoppler,TCD)、电生理等手段可以提供包括大脑结构、生理、生化和功能等方面的信息,揭示许多超前于临床观察所获得的颅脑病情变化。将这些来自于不同监测手段的信息聚合起来,形成多模态监测(multi-modalitymonitoring,MMM)是未来发展趋势[5]。所以,规范脑卒中病情监测措施,有助于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指导临床救治,改善神经功能预后。
为此,笔者组织国内相关学科的专家,通过查询和评价现有相关的研究证据,参考国际相关共识和指南内容,结合国情和国内需求,对脑卒中病情监测相关内容和技术方法进行了梳理,经国内不同学科多位专家反复讨论后定稿,提出了脑卒中病情监测的共识性意见,希望为脑卒中病情监测及临床诊治提供重要参考。
一、文献检索、证据等级及推荐力度
本专家共识针对脑卒中监测相关重要问题,在MEDLINE、EMBASE和CochraneLibrary、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综合数据库中进行文献检索,文献检索时间为年1月到年5月。采用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HeartAssociation,AHA)/美国卒中协会(AmericanStrokeAssociation,ASA)统一方法,将推荐力度分为Ⅰ类(应当实施)、Ⅱa类(实施是适当的)、Ⅱb类(可以考虑)、Ⅲ类(无益或有害),证据级别分为A(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或荟萃分析)、B(单项随机试验或非随机研究)、C(专家共识、病例研究或医疗标准)三级。根据该系统先对证据类别及级别进行评估,然后评估监测获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负担以及费用,综合确定推荐力度。
二、入院时病情评估
脑卒中患者入院后第一时间应对患者病情进行初步评估,主要从生命体征、意识、瞳孔和神经系统查体等方面进行。在生命体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患者意识状态进行评估,脑卒中意识障碍发生率高达36.9%,病死率明显高于无意识障碍患者[6]。传统的意识障碍分级标准虽简便易行,但不能量化。常用简单量化的方法有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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