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筛查点与筛查对象选取原则
本项目是以社区、乡镇常住居民为基础的脑卒中筛查工作,要求项目开展前确定待筛查人群。从本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居民健康档案获得目标人群的人口学信息,建立待筛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
(一)确定项目筛查点。每个项目基地分别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各选择一个项目筛查点,必须做到整群抽样。项目筛查点由卫生医院提出的建议考量确定。项目筛查点要求区域分布合理,有一定的代表性,所在地政府重视,医务人员参与积极性高,地区人群健康档案较完善,综合条件较好,交通便利(便于居民随诊和高危人群长期随访)的区域。结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居民死亡监测点及有心脑血管病防控综合项目的区域优先考虑。在项目工作开展前必须将筛查点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确定筛查数量。每个项目地区实际完成筛查人数0.4-0.6万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筛查数量比例,按照各省区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城市与乡镇常住人口数量比例(40岁以上年龄分布)基数确定。(请参照中国心脑血管病网关于各省份城乡人口分布比例),本项医院门诊和住院登记病例。
(三)确定筛查对象。筛查点40岁以上全部常住居民(年12月31日前出生)列为筛查对象(半年以上在外居住者可排除)(参照中国心脑血管病网关于各省份分年龄段人口分布比例选择5岁年龄段分布)。、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的筛查对象不能重复计入年项目筛查对象(系统自检)。
(四)确定筛查比例。单一筛查点确定的筛查区域筛查人数必须达到该点全部应筛查对象85%以上。
二、筛查内容
(一)筛查主要内容。危险因素初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颈动脉超声检查等。
(二)脑卒中危险因素风险评估。根据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流程,依据以下8项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1、高血压病史(≥/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2、房颤或明显的脉搏不齐;
3、吸烟;
4、血脂异常或未知;
5、糖尿病;
6、很少进行体育运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是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持续时间超过1年;从事中重度体力劳动者视为经常有体育锻炼);
7、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kg/㎡);
8、有脑卒中家族史。
备注:医院需测量每一筛查个体的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血脂等数据。网络上报筛查信息时,以上数据须填写完整才能完成初筛信息的上报。
(三)脑卒中高危、中危、低危人群的判定。具有≥3项危险因素,或既往有脑卒中,和/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者,评定为脑卒中高危人群;具有<3项危险因素,但患有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心房颤动或瓣膜性心脏病)之一者,评定为脑卒中中危人群;具有<3项危险因素,且无慢性病者为脑卒中低危人群。
(四)对于高危人群,应继续完成复筛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登记。
三、筛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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