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方案》要求针对高发地区40岁以上常住居民开展脑卒中危险因素的筛查和风险评估,对筛选出的低危人群进行健康宣教和定期体检,对中危人群根据个体特点进行干预指导,对高危人群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开展综合干预。
筛查医疗机构选择
医院或以心脑血医院,具备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急诊科、康复科、超声科、影像科等诊疗科目。具备开展脑卒中筛查与综合干预工作相应的硬件设备,并有一定数量的血管超声、放射影像、临床检验、康复、护理、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才,接受培训后能够提供规范的脑卒中筛查及综合干预服务。确定医疗机构后,各县(区、市)级管理机构对实施的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管理。
适用对象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
适用对象纳入标准为:
1)40岁以上成年人;
2)当地常住居民(居住超过半年以上);
3)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为:具有重大疾病不能配合检查者。
《方案》包括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实施方案、知情同意书(筛查)、脑卒中人群筛查评估表,全文如下:
来源
国家卫健委
编辑
董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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